泉州市部署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工作 徐钢李建国出席会议
2010-02-24 18:46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昨日,继全国、全省召开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市随即就学习领会会议精神、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工作作出部署。
市领导徐钢、李建国、朱淑芳在泉州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理解其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要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带头接受监督;市委委员要认真履行“五项廉政承诺”。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推进制度创新,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用制度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确保《廉政准则》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廉洁从政理念,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要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党委(党组)要将《廉政准则》组织实施和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切实做到预防为先,关口前移;各级纪检机关要充分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要发挥社会各界和舆论的监督作用,促进《廉政准则》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