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签发首份秘鲁优惠原产地证
2010-03-19 03:26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记者昨日获悉,17日,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1批出口到秘鲁的铝合金型材签发了秘鲁优惠原产地证书,这也是自今年3月1日中国、秘鲁两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实施以来,该局签发的首份《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据了解,目前我市出口秘鲁的企业有近百家,相关企业只要申请秘鲁原产地证书寄给秘鲁客商,秘鲁客商即可在进口时享受关税减免优惠。
首份证书为客户省下7506美元
“该批货值为8.34万美元,按优惠关税9%计算,首份签发的秘鲁原产地证书为闽发铝业在秘鲁的客户减免了进口关税7506美元。”泉州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泉州出口到秘鲁的产品超过2000万美元,主要有服装、休闲鞋、木制家具、茶叶、陶瓷、食品、包袋、建材等,其中鞋服产品出口居多。据了解,目前我市绝大部分出口秘鲁的货物,只要申请秘鲁原产地证,都可享受不同程度的关税减免,若按平均减免关税10%计,可减免进口国关税达200万美元。
申请程序与其他原产地证书类似
那么,如何申请秘鲁优惠原产地证书?据介绍,秘鲁原产地证书的申领程序与包括东盟原产地证书在内的其他优惠原产地证书类似。企业申请时,必须提交《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按规定填制的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出口商品的商业发票副本及必要的其他单据。并且,申请签证的出口商品,应符合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签证操作程序和原产地标准。
此外,若企业在出口时,因意外未能及时申领到秘鲁原产地证书,只要出口商提供所有必需的商业单证和由出口方海关签注的出口报关单,仍可在货物出口后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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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秘鲁两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从2010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也就是从3月1日起,中秘双方对各自90%以上的出口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此次关税优惠的范围包括了轻工、电子、家电、机械、水果等数千种商品。为使我国出口到秘鲁的产品能够享受《协定》项下关税优惠待遇,自2010年3月1日起,包括泉州在内的国内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