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实施城市总体规划
2007-07-30 18:45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7月28日下午,市委书记郑道溪主持召开十届市委常委第23次(扩大)会议,研究审查泉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成果。
会上,副市长许昆贞汇报了《泉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情况,编制单位中规院汇报了规划成果,总规审查验收专家组反馈了专家组审查意见,与会人员认真讨论,深入研究,严格审查,郑道溪、朱明讲话。
我市现在执行的城市总体规划为1993年编制,1996年2月获省政府批准。总体规划实施十多年来,我市的城市规模快速扩张,古城保护建设有序推进,用地结构逐步优化,市政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城市拓展步伐加快。
会议指出,随着工业化的快速推进,我国已步入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中心城市已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区域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支撑。当前,泉州发展正处于转型提升的关键时期,需要一个更高层次的跃升平台,需要县域与中心城市的良性互动、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产业发展的分工协作、资源环境的合理开发利用。实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既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挥支撑和带动作用的客观需要,也是繁荣现代城市经济、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扩大泉州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重要途径。
会议强调,各有关县(市、区)要统一思想认识,坚定不移地推进大泉州城市建设,不断提升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会议认为,此次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依据城市规划相关法律,依据泉州发展实际需要,突出两大特色,一是打破行政区划,对泉州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区域进行规划整合;二是规划成果中“一湾两翼三带”的空间结构,符合今后大泉州发展的实际需求。会议原则同意《泉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成果。
会议要求,中规院和市城乡规划局要根据专家组和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提出的意见抓紧修改完善,按规定报批。在修改完善城市总体规划时,要尽可能利用现有的规划成果,与现有各县(市、区)的规划相衔接,与各项专业规划相衔接。要科学合理地留足发展空间,统筹考虑港口发展空间、水资源存储空间、教育发展空间、绿地空间、交通空间、综合防灾体系建设空间。
市领导郑道溪、朱明、林荣取、林文杰、何锦龙、宋长青、张东鸣、廖小军、林武、骆国清、王亚君、杨益民、张贻伦、孙增福、魏坚、周真平、黄源水、颜伟劲、洪泽生、潘燕燕、许昆贞、林伯前、陈荣洲、曾华彬、陈敬聪、吴共湖、苏小青、陈立德、骆沙鸣、郑增辉,市城市规划建设专家顾问组周?民、张千秋,市政府经济顾问组王文泰,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