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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县机关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

2010-04-11 15:54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市委市政府日前决定,在市、县两级机关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大治懒治庸力度,促进机关作风好转和效能提高,推动“项目建设年”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大市向经济强市转变。

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在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中,要解放思想有新突破,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勇于攻坚克难,尽心尽责促发展;转变职能有新成效,落实简政放权,实现简政强区、简政强镇,推动市直部门最大限度地向县(市、区)下放行政审批管理事权;坚持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建设节约型机关,以严格用车、会议、接待、节庆、出差、出国境管理为切入点,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服务水平有新提高,切实解决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致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规范、简单、轻松的办事环境,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真抓实干有新气象,解决作风漂浮、脱离群众和责任心不强等突出问题,大兴雷厉风行之风,以立说立行赢得时间,以先行先试争取主动,以高速高效提高执行力,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队伍素质有新提升,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廉洁奉公、干净干事。

“作风建设年”活动分三个阶段,本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各级各单位要制订“作风建设年”实施方案。5月至11月为组织实施阶段,重点抓项目建设督查、审批改革、“五抓五促”等活动。12月为巩固提高阶段,健全和落实相关制度,深化基层“五评机关”、绩效管理、行风评议等活动,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质量、协同协作、廉洁自律等进行评议,并把评议结果作为检验“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成效之一,作为各级干部评优评先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为确保“作风建设年”取得实效,纪检监察机关将强化监督检查,设立投诉电话,受理对机关作风方面的投诉,对机关执行力、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廉洁从政等问题开展重点检查,对窗口部门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开展明查暗访。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视情形给予有关人员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效能告诫、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机关作风建设不重视、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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