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力推机关简政放权 行政审批管理事权尽量下放
2010-04-11 13:56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我市将大力推进机关简政放权,实现简政强区、简政强镇。
以审批改革为重点,促进职能转变。我市按照权责一致、重心下移、减少层次、能放则放的原则,推动市直部门最大限度地向县(市、区)下放行政审批管理事权,强化县(市、区)公共服务和管理职能,放权于基层,增强县(市、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原动力。
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将按照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省则省、“超常不违规”的思路,继续开展“破解熟人经济、提升服务水平”活动,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理清市和县(市、区)的行政审批管理事权,进一步合理划分市级和县(市、区)级行政审批管理事权,除需全市统筹协调和综合平衡的行政审批管理事权由市级负责外,其余的原则上放权给县(市、区)。要把事权下放与服务前移相结合,下放的事权要到位,不得只下放初审权截留终审权,对原只下放了初审权的事权,要进一步下放到位;对确实无法下放的事权,将行政审批的受理环节前移到县(市、区),一个窗口进出件,上下级办理审批业务通过全市审批网络管理系统内部流转,不得要求申请人上下奔波和重复递件,不得变相延长审批承诺时限。要进一步完善并联审批和审批绿色通道,升级网上审批功能,简化办事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