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每户补助1500元
2010-05-05 11:29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今年我市对新建的农村户用沼气池仍实行补助优惠政策,农民如新建沼气池可申请补助。
据市农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国家规定的户用沼气标准建设的农户和集中供气农户享受一样的补助政策,即每户补助资金1500元,其中中央资金每户补助1000元,省级资金补助400元,市级资金补助100元。符合补贴政策条件的是每口8立方米以上的沼气池及在养殖小区推广集中供气的沼气工程,具体申报程序为:农户根据建设意向提前一年向村委会提出申请补助,村委会汇总上报乡镇,乡镇上报县(市、区)农业局。县农业局根据申报情况按照“相对集中,整村推进”原则,与发改部门联合上报上级部门。
按规定,所有国家补助的资金用于集中采购灶具、管件,支付技工工资,或群众采购沙石、水泥等支出,灶具及配件等关键设备由项目县(市、区)农业部门组织集中采购。农户自筹资金由农户自主安排用于项目建设,严禁任何沼气建设项目实施单位或个人强迫农户上缴自筹资金或将自筹资金纳入集中采购,严禁在农户自筹资金中列支建设单位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