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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455名残疾人今年可享居家托养服务

2010-05-13 12:57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获悉,我省将向3500名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免费居家托养服务,我市分配到455个名额,政府对托养产生的费用给予补助。

据了解,我省居家托养省级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给予补助,省级共安排补助资金1750万元。申请居家托养的残疾人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困难残疾人家庭,或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家庭成员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长期需要专人照料;家庭成员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上述条件的以老养残和一户多残的家庭,政府将予以优先安排。

省残联相关负责人表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主要依托家庭,同时依靠各级残疾人组织,为生活在家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家政服务、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从而达到改善残疾人生活生存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目的。居家托养将主要提供家庭服务和购买服务,家庭服务即让残疾人享受到家庭的关心爱护,并满足其基本的日常生活照料需求;购买服务则专门用于为残疾人提供医疗、康复和无障碍设施的改造,这部分服务所需资金由政府投入。

我省今年提供的1750万元补助金将主要用于补贴居家托养残疾人生活费用和改善残疾人医疗康复条件等项目,其中用于补贴残疾人生活费用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70%,直接发放给残疾人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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