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今年教师资格认定方案出台
2010-05-22 02:46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从市教育局获悉,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方案已确定。
教师资格认定由个人先向学校提出申报,经学校审核后再向县(区、市)教育局(市直单位向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集体报名;社会人员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区、市)教育局报名。个人申报时间上半年为6月1日—3日,下半年为10月25日—27日。集中受理时间上半年为6月29日—30日,下半年为11月16日—17日。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区、市)教育局集中受理认定;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区、市)教育局报送市教育局集中受理认定,集中受理地点为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201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对象、认定条件、申请材料等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教师认定计划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