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市场功能 减少行政权力干预
2007-08-13 11:02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在加强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建设中,我市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减少行政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
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同时,我市将按照“能够推向市场的都要推向市场”的原则,扩大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范围。要健全完善招投标制度,保障市场有序竞争。要认真解决招投标中存在的“量身定做”招标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以及投标人弄虚作假,与业主、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等问题。要健全和完善制度,实现对招投标各方主体、各个环节的全程监督;探索建立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开展实行诚信档案制度试点工作;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秩序。
我市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维护公正。审判机关要严格执行民商事、行政诉讼等法律法规,加大生效判决的执行力度,平等保护各类产权权益,维护市场主体自主经营发展的权利;保障合同自由和交易安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对政府管理经济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规范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检察机关要加大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法行为的预防和查处力度,加强对民商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
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市将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形成制衡机制。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建立重大决策失误、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规范经营管理行为。要健全国有资产经营责任体系,严格产权交易和股权转让程序,加强国有产权转让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