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滥用权力
2007-08-13 11:51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市委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的加强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要着力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滥用权力。
我市将强化权力的科学配置,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能和权限,合理划分部门之间、各部门内设机构之间的职能,实行决策、执行、监督适度分离。特别要在行政许可、项目审批、资金分配、干部选任以及法律监督、司法审判等关键部位进行分权制衡,实行审查与批准相分离、定事与办事相分离、承办与监督相分离,建立执法人员回避制度。要推进权力的公开运行,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都应向社会公开。要认真筹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抓好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推行电子政务和网上公开。要推进党务公开,切实加强村务公开工作,落实村务决策听证制度,推广户代表会议制度,对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实行全程公开。
我市将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民主监督的作用,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增强监督合力。要着力制约自由裁量权,对行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收费等职权涉及的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条件、运用范围、裁决幅度、执行时限等予以合理的细化和分解,严格按标准实施,预防自由裁量空间过大导致的腐败现象。要突出规范重点领域的权力运行,着重规范行政审批权、行政自由裁量权、行政资源的垄断权,把重大公共投资、公共财政支出、建设工程、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和卫生、教育、交通、水、电等领域纳入重点。要加强林业行政管理,规范林权证、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的核发,规范林业执法行为,加强对涉林规费、资金征收和管理的监管。要加强海域使用管理,规范海域使用项目行政许可的办事程序,实行用海项目审批的论证和公示制度,建立海域使用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