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率先实行水资源分区管理
2010-07-03 19:58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继在全国率先实行水资源红黄蓝分区管理制度后,今后,我市还将成立晋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机构,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化我市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工作。
据悉,我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近100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仅1272立方米,大大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特别是市区和沿海的晋江、石狮、惠安等地,人均水资源量仅有205至417立方米,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在全国率先实行水资源分区管理
为了破解水资源“瓶颈”,水利部水资源司在我市率先开展了水资源红黄蓝分区管理制度试点工作,根据各行政区域水资源和水环境状况进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水(环境)功能区分类,将全市划分为两个红区(水资源利用亮起红灯)、两个黄区(水资源利用超过警戒线)和七个蓝区(水资源利用在合理范围内)。对不同分区分别采用不同的政策和措施,以水量水质两大考核指标,明确各区域水量控制、水质改善的目标。同时,通过编制治理规划、强化取水许可、入河排污口管理等措施,推动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工作,促使红区向黄区转变,黄区向蓝区转变,从而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这一做法不仅有力地推动我市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工作,还很好地促进我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受到国内水利专家的瞩目。例如,石狮市引进鸿山热电厂重点项目,申请每天增加5.6万吨用水,因石狮市被列入红区,我市水利部门不再批准新增用水指标,只能从该市水量分配方案中的指标进行内部调剂,为此,石狮市关闭了80多家小印染企业,将节省的用水指标调剂到热电厂。
推行污染者付费制度
据介绍,我市今后将继续完善水资源红黄蓝分区管理制度,执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建立高效合理的水资源管理机制已是迫在眉睫,我市将尽快成立晋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机构,成立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对全市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同时,还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行和完善水资源红黄蓝分区管理、水权分配与管理、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水资源保护补偿、排污许可和污染者付费等制度。此外,还将加强水行政执法力度,切实加大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节水考核等方面的执法力度,充分发挥水资源要素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