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将新增一个省级新农保试点
2010-07-02 10:51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我省启动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开始申报,泉州将新增一个省级试点单位。新试点单位中已年满60周岁农民将按月领取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
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印发第二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申报工作方案的通知》,正式启动我省第二批新农保试点申报工作。
第二批试点将新增17个试点单位,其中,国家试点单位10个,全部安排给中央苏区县, 分别是龙岩3个、三明4个、南平2个、漳州1个;省级试点单位7个,分别是福州2个(含平潭)、厦门1个、莆田1个、泉州1个、宁德1个、漳州1个。
按照规定,新农保制度试点地区,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民,只要符合参保条件并参保缴满一定年限的费用,就可以直接按月领取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按月支付。我省在设置缴费档次的时候,在中央设置的年缴100元—500元5个档次的基础上,增设了600元—1200元7个缴费档次。我省目前缴费补贴标准定为每人每年30元,省里根据各地不同财力,分四档按80%、60%、40%、20%的比例对试点县(市、区)进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