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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家企业可在泉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回收和销售业务

2010-08-02 15:44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7月27日,我省正式公布了第一批家电以旧换新回收企业和销售企业名单,其中回收企业30家,销售企业31家。这当中,46家企业可在泉州市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回收或销售业务。

据了解,家电以旧换新中标企业网点一经备案完毕,就可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回收和销售业务,这也意味着家电以旧换新将全面展开。另外,福建省家电以旧换新的旧家电回收指导价格近日业已公布,我市部分中标企业已陆续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回收或销售业务。

补贴方式有两种

“享受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有两种方式,可以‘先卖旧再买新’,也可以‘先买新再卖旧’。”泉州市贸发局贸易管理科的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对一些既是销售企业又是回收企业的“双中标”企业,消费者可先购买新家电,企业在向购买人配送新家电时回收旧家电,并开具以旧换新凭证之后领取补贴。

还有一种更简单的方式即网点直补,消费者凭有效身份证、家电以旧换新凭证购买新家电,符合条件的由销售企业直接从购买款中减去政府补贴的部分,消费者就无需再去申领补贴了。

仔细填写相关信息

“回收企业回收居民的旧家电后,会开具一张家电以旧换新的凭证,凭证上相关的身份证号码、地址等信息,居民一定要填写清楚,否则可能导致无法享受补贴。”市贸发局贸易管理科的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居民“以旧换新”购买新家电,需要有旧家电回收抵值,旧家电的主要部件一定要齐全,如电视机要有外壳、显像部件、线路板等,否则会影响到回收。而且,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必须是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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