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让权力阳光下运作
2007-08-27 14:47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以办事公开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全省前列为目标,我市不断深化和拓展阳光政务工程,提升公开办事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
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公开办事制度的基础上,我市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向纵深发展。各单位已逐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年度报告制度、监督检查和举报调查制度,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围绕方便群众、加强监督、民主决策,政务公开从侧重事后办事结果公开向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公开转变。市直单位和县(市、区)政府把与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实行公开,如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审批、为民办实事项目、大额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大宗物品采购、国有土地和矿产资源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招投标、人事任免、财务收支等。市城乡规划局把市民关注的古城危房建设高度、层数控制标准和规划要求全部公开;市政公用事业局针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户外广告审批问题,逐步推行户外广告公开挂牌交易。各乡镇把农民关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低保资金发放、台风受灾补助、乡镇财政收支、土地征用、计划生育等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让群众参与和监督。
除采用网络、公开栏、广播、电视等传统形式进行公开以外,我市还不断探索便民利民、富有特色的公开新形式。市政府办、市效能办和市广电局开通了数学电视“阳光政务”频道,扩大政务公开查询渠道。市环保局采取上墙公开、电子触摸屏公开、网上公开、“点题”公开四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公开政务运作情况。晋江市每季度将与民生关系密切的29个单位和部门的政务信息通过政务网全面公开。同时,我市还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制度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效能办定期组织政务公开检查,对存在着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安溪县实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以来,已有12名干部因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受到效能告诫或党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