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药企实行信用等级分类
2010-08-28 21:56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记者昨日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日出台《药品经营质量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制度》,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药品经营企业,执法部门将采取相应的激励与惩戒措施。如对被评定为a和b级的,可以免于日常监督检查或适当减少检查频次;对被评定为c和d级的,将采取防范、约谈、加强教育学习、增加日常监管、抽验等措施,列为重点监督对象,予以惩戒。
据了解,制度明确了对药品经营企业实行信用等级分类,分为诚信(a)、守信(b)、警示(c)、失信(d)四级。信用等级采用动态评定的方法,每季度评定一次,以是否有因违反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而被处以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等,作为信用等级划分的主要标准,以违法行为情节的轻重、主观过错的大小和对社会危害的程度作为信用等级划分的辅助标准。据悉,该制度将在市区药品经营企业推行,各县(市)局根据当地情况参照执行。
部分药企为利润生产假药、为竞争掺杂假药混合正品销售、无视卫生问题擅自生产医疗器械……药品经营企业的诚信关系到市民的健康问题。有关人士表示,建立药品经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及激励守信、惩戒失信机制,将有助于强化药品经营企业的诚信意识,为市民提供较为规范有序的药品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