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中小学课本作业本费收费标准公布
2010-08-28 03:46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昨日,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公布我市普通中小学课本费、作业本费标准,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市直各中小学作业本费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期8元,初中每生每学期13元,高中每生每学期18元。各县(区、市)作业本费不得高于市直中小学作业本费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课本费标准为:一年级开设英语课程每生35元,未开设英语课程每生30元;二年级开设英语课程每生37元,未开设英语课程每生32元;三年级每生为51元;四年级每生53元;五年级和六年级每生均为54元;初一年每生107元;初二年每生119元;初三年每生108元,该课本费标准适用范围为市直、各县(区、市)中心城区所在地的中小学校。
高中阶段课本费标准为:高一年级和高二年级每生均为175元,高三年级每生145元,该课本费标准适用范围为市直高中学校。
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重申,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含县城城关)公办学校的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和地方的教科书,严禁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涉及教科书的一切费用。课本(含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每门学科只能选订一种,由学校统一征订,严禁向中小学生强制统一征订除课本以外的任何读物、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课本、作业本费属于代办费管理范围,必须纳入学校财务统一进行分项核算,及时结清,并公布核算结果,主动接受物价、财政、教育、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