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家电以旧换新推广月启动
2010-08-30 14:42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早报讯 昨天,泉州市“家电以旧换新推广月”正式启动,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等5个品种以旧换新,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补贴。
据介绍,购买人于政策实施期间,将废旧家电交售到中标回收企业,并到中标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的,可以享受家电补贴。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购买人必须一致。按规定家电“以旧换新”时,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电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