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今起核发车辆环保标志
2010-09-16 15:32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昨日,我市环保部门公布了机动车申请环保标志的程序。今起,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也将进驻全市5个排气监测点,先期对6类机动车进行尾气监测,核发环保标志。
5个监测点现场可领标志
根据申请程序,申请人要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由省环保厅委托的12个机动车安检机构或5个泉州市环境监测站机动车排气监测点之一进行机动车尾气环保检验,填写一份环保检验核发登记表,拿到排气检测报告。合格就可以申领到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不合格将被责令限期整改。
从今日起到9月30日,车辆检测合格,可领到相应的绿标或黄标。从10月起,机动车环保标志将由环保部门设立的核发点发放,核发点将于近日公布。
9月20日起上路严查
此次先期检测的主要对象是包括公交车、出租车、厢式小货车、环卫车、工程运输车和营运客车在内的6类机动车,9月20日起,环保部门将在指定范围内,对这6类整治车辆是否张贴环保标志进行严查,近期也将划定出绿标和黄标的可行驶范围。
这6类机动车之外的私家车、单位用车等,可避开这段检测高峰期,在9月20日以后再申请环保标志。
环保合格标志全国通行
在我市获得环保合格标志的车辆,在国内其他推行环保合格标志制度的城市,也可以通行。
环保标志具有有效期,例如,5年内的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是1年,使用超过5年的,有效期则缩减为6个月;10年以内的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是1年,使用超过10年的,有效期则缩减为6个月。
从明年起,将对我市的所有机动车推广实施张贴环保标志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