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减排项目正在加快建设
2007-09-03 12:11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近日,市政府正式下达2007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为确保2007年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泉州市“十一五”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和《泉州市“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我市制定了2007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并已下发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
2007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减排目标:2007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力争实现全年较2006年净削减3.24%,在2005年的基础上净削减2.20%;2007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力争实现全年较2006年净削减9.21%,在2005年的基础上净削减8.40%。
为确保能达到减排目标,我市将总量指标落实到行业发展规划和企业的发展和污染防治中,依靠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腾出总量,明确减排项目和完成时限,对不能完成减排任务、治理不达标的排污单位,依法责令关停。
对列入国家发改委与省政府签订的“十一五”关停小火电机组责任书的小电厂,责令其按期关闭。落实省政府批转的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实施意见,2007年,淘汰和改造(转型)10家落后生产能力的水泥企业。在石化、临港工业产业集聚过程中,重视资源的综合、循环利用及污染物的集中处理、控制。加快推进lng燃气电厂及lng燃气管道项目建设,促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减少能源消耗的污染物产生量。
我市将继续实行同类排污企业相对集聚、污染集中治理,推行尾水综合利用。倡导和推行工业水循环利用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在冶金、建材、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以及产业园区开展循环经济试点,提倡企业循环式生产。在石化、电力、造纸、啤酒、钢铁、建材等行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筛选、确定并公布一批企业名单,重点给予鼓励扶持。对国家明令取缔淘汰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全面取缔关闭。
同时,我市还将推进一批火电行业治理项目、非电行业治理项目和生活、工业废水整治项目等减排项目的建设,加强国电泉州发电有限公司、晋江热电厂、安溪煤矸电石厂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项目的监管,石狮热电有限公司、德义热电分公司、永春美岭集团热电厂、晋江凤竹集团公司热电机组脱硫设施要加快建设投入运行。2008年底前,晋江、南安两地建材陶瓷企业的喷雾干燥塔要全部安装除尘脱硫设施。加快污水管网建设,解决收集管网滞后和污水垃圾收集量少等问题。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重点流域、区域污染整治和畜禽养殖业污染、工业开发区污染整治,全面推进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