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试点范围扩大
2010-09-23 06:35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昨日获悉,作为全省首批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试点,丰泽区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德化县16家乡镇卫生院的门诊人均费用均实现同比下降。今后,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试点覆盖面将进一步扩大,鲤城、洛江、石狮、惠安4个县(市、区)已被列入第二批试点单位,更多居民将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
据了解,从今年1月起,全市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主要使用《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2009年版)》药品。用药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实现全省统一采购、统一定价、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药价更低。据统计,全市所有的公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实际销售价格比实施前下降了14.05%。
丰泽区、德化县作为开展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试点,取消药品加成。据统计,上半年丰泽区试点医疗机构药品收入226.44万元,同比下降14.41%,门诊人均费用38.34元,同比下降18.65%;德化县试点医疗机构药品收入70.43万元,同比下降31%,门诊人均费用30.58元,同比下降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