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行政管理将推广行政指导
2010-10-05 08:36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从2011年起,我市将在行政管理中全面推广行政指导。市政府日前出台了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试行意见》,要求提高行政指导的针对性和互动性,真正方便群众办事、服务企业、服务社会。
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在职责范围内为实现一定行政目的,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采取的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提醒、劝告、建议、引导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为。推行行政指导应遵循“立足职能、逐步导入、因事制宜、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坚持广义合法、合乎情理、信赖保护、公平公正公开、自愿和优先原则。
《试行意见》提出,采取灵活多样的行政指导方式方法,达到行政管理的目的:一是抽象行政指导行为。制定指导性计划、规划,将其广泛运用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采用发布信息、公布实情的方式,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正确引导行政相对人的行为选择。二是具体行政指导行为包括指导、引导、辅导,劝告、劝诫、劝阻,告知、指点、提醒,商讨、协商、沟通,斡旋、调解、协调等方式,以利于排解纠纷,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稳定与协调发展。三是即时行政指导行为。在巡查、监管、办案、登记等日常工作中,可通过提示、提醒、预警、劝告等方式,广泛、及时、普遍地开展即时行政指导。《试行意见》要求,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重点,紧紧围绕本部门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弱点,紧紧围绕行政相对人的需求和政府的期盼,提高行政指导的针对性和互动性,真正方便群众办事、服务企业、服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