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好中心市区土地出让金清欠工作
2007-09-26 01:22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市政府召开会议作出部署
本报讯 9月24日,市政府召开市中心市区土地出让金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部署土地出让金清欠工作。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廖小军,副组长、市政府副市长黄维礼、许昆贞出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规定和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精神,会议就认真组织实施中心市区土地出让金清欠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依法依规、合情合理、按照程序、有始有终、限时完成中心市区土地出让金的清欠工作。这次清欠工作分调查摸底、组织清欠两个阶段,总的工作年底前完成。二要全面摸底,核实欠缴情况。对1990年5月19日起至2007年8月31日止,鲤城区、丰泽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园区范围内的工业、经营性房地产开发、旧城改造等项目欠缴土地出让金情况,做到四个“清”,即:清缴土地出让金项目名称、业主、地块的四至及面积、欠缴的金额及情况清楚。三要分门别类、依法依规,根据法律法规和不同时期的政策规定,分门别类地制订具体清欠办法。四要加强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确保清欠工作顺利完成。市政府成立了清欠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筹和协调,下设政策法规组、清欠组、外业组,明确了相关的职责。市直有关部门积极支持配合清欠工作,形成推动整个工作的合力。同时,通过这次清欠工作,抓紧制定和完善泉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管理暂行规定,健全和规范相关制度。结合当前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推动对占地不开发土地的清理。这次清欠工作,在全面摸底、核实欠缴情况的基础上,发催缴通知书、约谈和登报公告,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缴清欠款的受让人,将依法律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