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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鲇鱼”兴风作浪造成洪涝灾害 全市直接经济损失0.67亿元

2010-10-25 02:48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受第13号台风“鲇鱼”袭击,10月23日凌晨起,我市遭受狂风及普降暴雨、局部特大暴雨的袭击,造成较重的洪涝灾害。据市防汛办24日16时统计,全市直接经济损失约0.67亿元。

据统计,全市9个县(市、区)81个乡镇受灾,受灾人口约5.88万人,倒塌房屋34间,农作物受灾约5.12千公顷,停产工矿企业79个,水产养殖损失约0.06千公顷,公路中断6条次,港口关闭1个次,供电中断17条次,通讯中断2条次,水利设施损毁234处,农林牧渔业直接经济损失约0.37亿元,工业、交通运输业直接经济损失约0.06亿元,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约0.16亿元。

台风警报解除,市防指通知要求——

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23日23时,今年第13号热带风暴“鲇鱼”减弱为热带低压,台风警报解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通知要求,从10月24日白天到25日上午,全市防汛工作重点转到防降雨引发地质灾害和灾后重建、生产自救上来。

根据通知,24日上午8时起,沿海县(市、区)各级各部门和防汛部门转入正常值班。山区县(市、区)各级各部门和防汛部门在24日15时开始转入正常值班。通知要求,24日—25日,各级防指成员单位、防汛部门要继续坚守岗位,加强值班,做好防范降雨引发地质灾害工作,加强水库蓄水保水和安全值守工作;对已转移的居住在沿江、沿溪、低洼地带和地质灾害点、危房等危险地带的群众,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有序返回。各级政府、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防汛职责,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指导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抓紧抢修城乡各类水毁工程设施,确保道路、桥梁、通讯、供电、供水、灌溉、排水畅通,尽量减少灾害损失,尽快恢复全市工农业生产和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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