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新增两家试点医院
2010-11-03 19:17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昨日,我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协商会,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协商三个单病种(老年性白内障、结节性甲状腺肿、计划性剖宫产)的收费价格,昨日已初步拟定具体收费标准,待与市卫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协商一致后,将在试点医院推行,最迟于11月10日前出台,并向社会公布。届时医院方面还会把单病种付费价格等相关内容在医院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省物价局等部门近日公布了结节性甲状腺肿、计划性剖宫产和老年性白内障3个试点病种的付费标准,确定了最高指导价格。此次开展单病种付费试点工作的试点医院除了泉州市第一医院、安溪县医院、石狮市医院,我市还将在晋江市医院、市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两家医院推行。
“在试点范围内,往后市民看病只需掏一次腰包。”市卫生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实施试点病种诊治前,医院要将单病种付费原则和具体要求、临床路径、付费价格、进入和退出机制等事项及时告知患者,并签订“单病种付费诊疗协议书”。在接受采访时,市民普遍欢迎“单病种付费”。市民李女士表示,如果需要治疗试点中所列的病种,她会优先考虑选择“限价”医院就医。市民郑先生说:“希望限价能更实际、更合理一点,这样受惠面更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