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类已建工会企业 2012年基本建立集体合同制度
2010-11-19 21:12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18日,全市和谐企业创建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召开。
市政协副主席、市总工会主席傅福荣参加推进会。
今年,我市按照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两个普遍”的工作要求,力争从2010年到2012年用三年时间基本在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阶段性目标分别是:至2010年,集体合同建制率达85%以上,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75%以上;2011年,集体合同建制率达95%以上,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85%以上;2012年,全市各类已建工会企业基本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95%以上。各县(市、区)筹备启动2011年3月新一轮“要约行动”,突出抓好一批区域、行业的企业,以点带面;着力培养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代表队伍,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