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破获两起重特大制售假发票案
2010-11-26 21:57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2010年2月中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获取南安市东田镇洪某专伙同他人涉嫌制售假发票的犯罪线索后,迅即展开缜密侦查。4月3日,市公安局展开统一收网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打掉犯罪团伙1个,捣毁假发票大型印制窝点3个、小型印制窝点6个、储藏窝点9个,缴获非法制造的福建省货物销售发票、厦门市服务业通用发票等多种发票71万多份,可开票面金额约30亿元,以及其他印刷原辅材料。
经查,自2009年12月开始,犯罪嫌疑人洪某专在市区旧货市场购买印刷机、晒版机、裁纸机等设备,并分别向浙江温州市人小陈和广州市人叶某兰购买菲林片、印刷模板和发票专用纸等材料,在南安市东田镇望珠工业区的一公路沿线店面内安置好印刷机器设备,着手制造假发票;随后,把印制好的假发票运回南安市东田镇彭溪村老家,分别雇请亲戚或堂亲在其家地下室进行打码、打孔、裁边、装订、包装等二道工序的制假活动,然后用自己的小轿车运到厦门等地销售。市公安局先后又抓获帮助洪某专制造、出售假发票的犯罪嫌疑人吴某伟、吴某寿等人,彻底摧毁了以洪某专为首这一家族式制售假发票犯罪团伙。
2010年3月23日,市公安局丰泽分局经侦大队获悉有一伙湖南双峰县籍人员在从事出售假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经侦查,于4月7日晚展开统一收网行动,打掉1个以湖南双峰县籍犯罪嫌疑人王某龙、李某为首的制售假发票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捣毁假发票大型印制窝点1个、小型印制窝点1个、储藏窝点3个,缴获各种假发票13200份、半成品假发票3700份等。
经查,2009年7月上旬,犯罪嫌疑人王某龙、李某、王某群预谋制售假发票违法活动。王某龙、李某共同出资购买印刷机、切纸机、晒版机等设备,租住洛江区双阳镇朝阳村一民宅为窝点,3人又进行分工,李某负责印刷假发票,王某群租住丰泽区东美路,负责联系“客户”、提供信息、寄假发票给客户,王某龙负责配合制造并运输假发票。截至4月6日,共非法制造“普通发票”36375份出售给他人。
目前,两起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