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首笔个人独资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入库
2010-11-30 22:10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日前,丰泽区某个人独资的策划工作室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根据《泉州市地方税务局股权转让所得税征管暂行办法》规定,其缴交了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6568.83元,这是泉州市入库的首笔个人独资企业股权转让税收。
据了解,《泉州市地方税务局股权转让所得税征管暂行办法》是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务征收办法。根据规定,我市区域内转让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企业(以下统称企业)股权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其取得的转让所得申报缴纳所得税。股权转让的应纳税所得额,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计税成本和转让过程中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