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台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实施方案
2010-12-12 07:27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为确保我市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目标,日前,市委、市政府、泉州军分区出台了创模实施方案,将各项考评内容逐一进行分解立项,明确责任、标准和完成时限,实行包干负责制和问责制,确保创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动我市双拥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在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活动中,我市坚持“夯基础、抓落实、攻重点、创特色、促提高”工作思路,着眼于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进一步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不断提高部队战斗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军民凝聚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目前,我市创模活动已进入全面实施、自查提高阶段,各地各单位和驻泉各部队要结合实际,确定创建目标,强化创建措施,落实创建责任。要创新思路,创新机制,把工作创新与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在“新”字上求发展,在“高”字上定目标,在“严”字上提要求,在“实”字上下功夫,确保各项工作高标准完成。要加大拥政爱民工作力度,提高工作实效,让群众得到更多更好的实惠。要加大创模工作力度,做到军地互动联动、市县互动联动、上下互动联动,努力形成领导高度重视、部门积极参与、军地密切互动的大环境、大格局。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创模迎检工作,确保各个环节、各项迎检工作万无一失,我市将建立创模督导制度,成立创模督导小组,对各地、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研究解决,保证创模工作不空转,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对工作完成不到位,影响考评验收成绩的,实行问责制,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和责任人的责任。把双拥创模工作列入各级领导的政绩考核,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完成创模任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力争在考评中得高分、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