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千家泉企获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2010-12-22 22:15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据了解,获批的试点企业本月3日起可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
锁定出口利润
“如果绕过美元,直接通过人民币来与海外买家进行结算,这样对企业来说不仅提前锁定了成本和收入,还避免了不小的汇率风险。”泉州市外经贸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企业出口产品,大多以美元、欧元结算,汇兑成人民币后,企业的净利润会减少一个百分点,再加上企业从接订单、签订合同到交货、等待对方付款一般需要几个月的时间,这段时间内,如果美元发生贬值,就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损失。
我市一服装出口企业的负责人张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今年7月1日人民币对美元的中间价是6.79元,公司出口了10万美元的货到美国,等到12月20日对方划款过来,人民币对美元的中间价已经为6.66元,公司就要损失1.3万元人民币。“一般来说,用人民币结算,出口企业可以节省3%—5%的汇兑成本和汇率损失。企业可以试着与贸易对象分享节约下来的成本,实现双赢。”业内人士称。
据了解,截至11月底,我市各银行办理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金额已超过18亿元,总量居全省第三位。
侧重新兴市场
“人民币结算一方面简化了程序,另一方面减少了结汇成本,但是能否实施的关键在于对方是否愿意接受。”泉州一汽配企业的负责人吴先生告诉记者,在本届广交会上,尽管欧美客商相对还是比较抗拒,但是已有更多东南亚、中东、南美等地区的客户表示能接受人民币结算,有的甚至主动提出来用人民币结算。
“新兴市场将成为人民币跨境结算的主战场。”市外经贸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人民币跨境结算推广应采用“先易后难”的方式,从东盟、中东等新兴市场入手。
以俄罗斯市场为例,不久前,中俄将以本国货币实现双边贸易结算的消息无疑给众多出口俄罗斯的泉企带来了“福音”。“中俄企业之间的贸易,不再需要以美元或欧元做‘中介’,出口企业的贸易成本将大大降低,两地的贸易往来也将更为畅通。”俄罗斯中国闽南商会的常务副会长蔡衍添称。
做到“知己知彼”
试点企业在进行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据了解,试点企业在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时,不必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但应单独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如与其他出口货物一并申报的,应在申报表中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货物报关单进行标注。
为满足企业实际要求,试点企业可以按规定将出口人民币收入存放境外,但必须通过境内结算银行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在货物出口后210天时,试点企业未将人民币货款收回境内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其境内结算银行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备。
此外,试点企业在进行人民币结算的过程中还应注意一些操作细节。比如在合同签订环节,试点企业在与境外签订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贸易合同时,应该注意重点了解境外企业是否有人民币资金来源用以支付合同款项,以及对方所在国家、地区以人民币报关是否会产生影响等,做到“知己知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