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将选派7名教师赴疆支教
2010-12-20 14:22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来自省教育厅的消息,我省将选派55名支教教师赴新疆昌吉州支教一年半的时间,其中泉州市的分配名额为7人。
据悉,选派进疆支教的教师应政治素质好,教学经验丰富,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支教教师要求身体健康,年龄5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一般应为县级以上骨干教师;语文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应达二级甲等以上,其他学科教师应达二级乙等以上。我市7名教师分别要求任教科目为: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初中语文、物理、政治。
此次支教教师的选拔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具体名单将在2011年1月下旬研究确定。赴疆支教教师支教期限一年半,为2011年2月—201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