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加强节日机场净空保护 区域内禁放孔明灯
2011-02-04 22:08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为确保泉州晋江机场飞行安全,日前,市政府就加强机场净空安全管理发出通告。
市政府在通告中重申,根据《泉州晋江机场净空保护规定》,禁止在泉州市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晋江市全境,洛江区万安、双阳,石狮市湖滨、凤里、灵秀、宝盖、蚶江,南安市水头,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东园、张坂、百崎等区域施放孔明灯、空飘气球、大型礼炮、烟花、焰火、信号弹、风筝以及其他升空飘浮物,违者将依照《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市政府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共同保护机场净空环境,确保飞机飞行安全。
据悉,为加强春节、元宵期间机场净空保护工作,我市从1月底起,开展机场净空安全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全市各大广场、公园和人员聚集场所和销售孔明灯、气球的商家摊点。同时,各有关乡镇(街道)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于屡禁不止的,公安机关将及时采取措施制止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