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工资协商合同签订率超过八成
2011-02-07 23:06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据从泉州市总工会了解,作为福建省的用工大市,泉州市通过区域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两种机制,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到2010年底,全市工资协商合同签订率达82.5%。
泉州市总工会相关人士介绍,针对泉州市外向型加工企业多、在工资分配方面大部分实行计件工资制的特点,工会部门以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为重点,大力推进区域、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收到良好效果。
据统计,依托区域、行业工会组织的大面积组建,2010年全年泉州市企业单独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7536份,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245份,覆盖企业25845家;行业性集体合同8份,覆盖企业2875家;共有25975家企业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或被区域性、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签订率82.5%。
泉州是福建省民营经济最活跃的地区,当地制鞋、服装、食品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发达,吸纳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