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泉州继续实施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程
2011-02-07 10:30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继去年资助300名贫困残疾儿童进行康复治疗之后,今年泉州市继续实施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程,并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据悉,泉州市计划投资300万元,资助300名残疾儿童康复治疗,对每名进行康复训练残疾儿童补助1万元。目前,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程已开始实施,资助名额分配到各地残联,并着手摸底确认资助对象。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程对象为:具有泉州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且在有资质的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治疗的7周岁以下贫困脑瘫、聋儿童,以及14周岁以下贫困孤独症儿童,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儿童可向所在地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
今年,除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程以外,泉州市还将实施“光明行动”、“助残工程”等省为民办实事项目,市慈善总会继续实施复明、助行、助听等工程。去年,泉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共拨出5300多万元发展残疾人事业,其中市政府投入3000多万,新建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实施儿童康复救助为民办实事项目、复明工程、助学工程、举办市残运会、技能竞赛、就业培训和迎特奥火炬传递活动等;各级政府投入2379.4万,实施残疾人安居、助学、救助工程等为民办实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