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侨办与省政府共建华侨大学
2011-02-27 06:51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与省政府日前签署共建华侨大学协议,今后五年,国务院侨办每年安排8000万元、我省每年统筹4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华侨大学建设发展。
共建范围主要包括:支持学校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三侨一台”(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籍青年)学生与境外学生的教育水平;争取在增列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博士点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增强承接国家和福建重大科技任务和解决区域经济发展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把华侨大学打造成为一流的华文教育基地和海外师资培训基地。据了解,自1996年起,国务院侨办携手我省共建华侨大学,本轮是第四轮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