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刺桐网!请登录 免费注册 网站导航 | 新手上路 | 反馈建议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资讯 » 泉州要闻 » 泉州市出台《关于防止耕地抛荒的意见》确保完成254万亩粮食播种

泉州市出台《关于防止耕地抛荒的意见》确保完成254万亩粮食播种

2011-02-25 07:01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为切实解决我市部分农村出现不同程度的耕地抛荒问题,最大限度地提高耕地利用率,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稳定我市粮食生产,日前,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防止耕地抛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防止耕地抛荒、荒地复耕等问题进行指导。

我市人均耕地仅0.29亩,耕地资源非常有限。近年来,由于农业比较效益下降、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外出务工、土地流转不畅及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原因,导致我市部分农村出现不同程度的耕地抛荒现象。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大量农民从第一产业转移至第二、三产业,耕地抛荒现象仍在加剧。

《意见》指出,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防止耕地抛荒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减少季节性抛荒,坚决杜绝全年性抛荒,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全市254万亩粮食播种面积的指导性计划目标,努力促进粮食和农业生产稳定发展。

《意见》指出,要加大力度突出抓好抛荒耕地恢复耕种。对区域内因耕作条件改变而产生的抛荒耕地开展一次全面调查,对抛荒地建档落图,分类制订抛荒地恢复耕种计划,实施分类指导。要大力推进土地流转,稳步解决因劳动力缺乏而引起的弃耕抛荒问题。要建立“县级指导、乡镇主导、村级组织、企业主力、农民主动”的工作机制,引导土地使用权合法有序流转,大力扶持发展种粮大户,提高规模经营水平。


About QZCT - 网址导航 - 生活服务 - 同城分类 - 开心购物 - 天天特价 - 信息资讯 - 刺桐社区 - 网站地图
QZCT.CN版权所有©2018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闽ICP备1101166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