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四成保障性住房将建在市区
2011-03-01 01:29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总量的70%
●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来泉务工人员将逐步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核心提示 在全国确定今年开建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之后,我省的任务也已确定。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昨日在榕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今年将开建保障性安居工程25.01万套,其中泉州将力争完成43017套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加快新项目的开工建设进度和竣工项目的配租配售进度是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两大任务。
新项目八月底前全部开工
昨日,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9个设区市政府签订了2011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军令状”的签订也标志这一“民生工程战役”的全面打响,保障性安居工程已成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约束性指标。
3月15日前,各设区市将把目标任务分解到所辖县(市),但省政府要求市本级承担的任务不得少于总量的40%,也就是说四成的保障性住房要建在市区。今年的所有新项目,要求在8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不仅如此,对于去年未完工的项目,我省要求保质保量地加快进度,在上半年前全部竣工。
记者了解到,2010年,全省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76180套,但仍有近40%的住房尚未竣工,今年16.91万套的任务是去年的一倍多,建设难度较大。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到位,我省要求各地要尽早明确建设任务、项目、完成时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量化具体考核指标。
竣工项目上半年配租配售
今年,我省将加快保障性住房的配租配售进度,2010年竣工的项目要在上半年前完成配租配售。
同时,全省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还将实行“预配租”,政府对已封顶基本建成的项目,根据在建套数,抓紧开展申请、审核、公示、轮候等配租配售前期工作,确保竣工交付后尽快安排到户,避免保障性住房闲置、浪费资源。对廉租住房保障,我省将采取先租赁补贴、后实物配租等办法,将租赁补贴及时发放到位。
确保分配公平,是住房保障的“生命线”。今年,全省将执行更加细化的准入标准,严格的审核程序,强化分配监督管理。
保障性住房拟委托管理
当前,各地在如火如荼地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同时,部分地方保障性住房管理机制不完善,日常管理和维修不落实、服务跟不上等问题也逐步显现。如何管理好,运营好这些住房,省政府也拿出了大概的思路,可以明确的是,保障性住房的管理不会走过去公房管理的老路。
据了解,我省正计划通过委托管理、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降低保障性住房的管理成本,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目前,我省廉租房公租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正在制订中,合同将明确保障对象合理使用保障性住房的权利和义务。政府还将委托有关单位采取定期走访巡查、日常监管等形式,及时纠正违规使用住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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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今年确定十大重点片区
今年,泉州将力争完成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43017套,其中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29227套,各类棚户区改造13790户。
2011年,无论是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还是棚户区改造计划目标都较之去年有大幅度地增加,29227套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几乎是去年的四倍。我市将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对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确保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而在安居工程的资金保障方面,我市明确廉租住房原则上由政府主导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公共租赁房等其他保障性住房,鼓励社会企业参与。
棚户区(危旧房)的改造今年也确定了十大重点片区。记者了解到,今年我市将以“城市建设管理年”为契机,重点抓好高山片区、法石片区、龙头山片区、华大法花美片区、南少林寺片区、浦西城市综合体、美食街北延段片区、洛江十八坎及后埭社区、坪山路新建高架桥东侧城中村、晋江城北组团等10大片区的更新改造。在城中村改造建设的安置房中,我市还计划强制配建廉租房和限价房,廉租房拟控制在3%—5%,限价房控制在30%左右。
今年,我市还将出台公共租赁房管理办法,计划逐步将具备条件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来泉务工人员纳入我市住房保障体系。
如符合申请保障性住房条件
房屋被征收人优先配租配售
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征收程序,征收公告应当载明征收部门、征收范围、征收实施单位、签约期限、补偿方案等事项。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申请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配租、配售,被征收人可以不轮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