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政府作出17点承诺 保障劳动者、外来务工人员的权益
2011-03-07 21:52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为进一步优化就业环境,提升企业用工服务水平,泉州市人民政府于3月5日作出关于加强企业用工服务的17点公开承诺。内容如下:
1.确保劳动者不因企业欠薪而蒙受损失。
2.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能与当地学生同等享受义务教育权利。
3.确保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普通限价商品住房、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4.确保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能申请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
5.确保外来务工人员享有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生育保健等服务。
6.确保督促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支持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
7.确保督促企业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实现体面劳动。
8.确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畅通。
9.确保劳动者享有要求调处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服务。
10.确保困难职工能够获得帮扶。
11.确保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不以任何形式向企业和劳动者违规收费。
12.确保1个月内兑现企业用工奖励政策。
13.确保公共就业机构免费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就业服务,每日更新企业用工信息,每月公布1次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每季度公布1次人力资源供求分析。
14.确保公共就业机构3天内为求职者免费推荐就业;对有培训意愿的困难群体,3天内安排其参加相应的免费技能培训。
15.确保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
16.确保依法及时处理劳动争议。
17.确保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均可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