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启动企业创新“三年行动”
2011-03-04 16:03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从2011年至2013年全市将开展推动企业自主创新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迈上新征程。昨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泉州市进一步推动企业自主创新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出炉。据介绍,《方案》在科技投入、企业创新能力、创新载体和服务平台建设、高新产业发展、创新人才队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六方面设置总体目标和分年度目标,提出至2013年,全市新增高新技术企业90家、创新型企业60家。
财政科技支出比重年均增长0.1%
“至2013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分别达到230家、70家。”市科技局相关人士称,《方案》规划了到2013年应达到的总体目标和分年度目标,如在企业创新能力方面,2011年—2013年,每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家、创新型企业20家等。
推动企业自主创新,我市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据介绍,政府财政方面,各级财政科技支出比重年均增长0.1%,到2013年全市财政科技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重达2.3%以上。
企业自主创新,人才竞争是关键。据了解,《方案》提示,2011年—2013年,全市每年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20名、建成产业人才高地20个、培育科技领军人才20名。
工作未达标不得参评先进
据了解,《方案》责任分工很明确,工作任务分解表里把主要任务、分年度目标、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等以表格的形式列出来。
为防止搞形式、走过场,《方案》提出“三年行动”动员部署、调查摸底、组织实施和考核验收四个阶段。“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方案》提出,将各地“三年行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推荐国家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区)的指标之一,未达标的不推荐参与国家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区)考核;将各地“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当地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干部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市直各有关部门“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本部门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干部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
创新型企业科研经费占销售收入3%
企业作为创新活动的主要实施者。“‘倒逼’机制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市科技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我市推动企业自主创新“三年行动”设置多种激励约束措施,如今后三年内对企业自主创新采用倒逼机制,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少于3%的企业,不得参与各级创新型企业评选、不推荐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究开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少于2%的企业,不得作为市级重点企业,不得作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
“治庸治懒、奖罚分明。”该人员介绍,三年内全市新增高新技术企业90家,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产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经认定的软件企业,按省、市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据了解,推动企业自主创新,我市还将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创业企业(项目)、科技项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申请专利、企业品牌培育和保护、中国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人才引进等方面推行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