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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高铁站停车收费标准确定

2011-03-03 08:20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自3月1日起,泉州高铁火车站二楼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有标准。

据介绍,泉州高铁火车站二楼设置即停即走专用车道,对进入车站二楼接送客人即停即走的出租车及其他车辆,从入口道闸到出口道闸临时停放在8分钟以内,一律不收费。同时,为了维持站区交通秩序,对进入车站二楼接送客人的出租车及停放超过8分钟的其他车辆,必须停放在专门划定的临时停车位内,并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机动车停车服务费。

相关收费标准:小客车(12座以下)、货车(0.5吨以下),每小时3元/辆(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超1小时加收1元;中型客货车(13—24座)、货车(0.5—5吨),每小时4元/辆(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超1小时加收2元;大型客货车(25座以上或5吨以上),每小时5元/辆(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超1小时加收3元。

此前,泉州高铁火车站站前广场实行了电子系统管理,有关部门对非营运车辆进入站前广场停放进行收费管理。根据相关规定,摩托车停车每次1元,小型客货车停车每次3元,中型客货车停车每次4元,大型客货车停车每次5元。所有收费车辆,夜间零时至第二天清晨6时按双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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