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服务社区泉州招募20人
2011-03-17 15:44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从市民政局获悉,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日前联合发文决定,今年全省统一招募300名高校毕业生,到财政困难县(市)的城市社区从事社区建设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其中我市招募20名(安溪、永春各10名)。
据悉,此次招募对象为2011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服务社区所在设区市生源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86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83年7月1日后出生)。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报名于3月20日至4月30日进行,我市报名地点为市民政局。
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期间,每人每月可领取1000元的生活补贴,以后视情况适当调整提高。同时,所在街道(镇)还将为其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我省从2009年开始实行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与往年相比,今年政策有微调的地方,比如明确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愿意在当地继续工作的毕业生可调整到当地有空编的事业单位工作;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可免试入读我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此外,贫困生的助学贷款可由国家代偿。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考研初试可加10分,报考省市或基层事业单位笔试总分可加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