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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要建“十大工程”

2011-03-19 03:40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今年,我市提出农业农村工作要以项目为依托,以产业化为抓手,以科技为支撑,抓住重要环节,实施重点项目,建设“十大工程”。

■重点水利项目工程。今年要规划建设实施54个水利重点项目,争取完成投资约18亿元。

■造林绿化“四绿”工程。创建绿色示范县(区)2个、绿色示范乡镇40个、绿色示范村庄284个、绿色通道100公里;全面完成30万亩(其中7万亩非规划林地)植树造林任务;力争全市林权证发证率达80%。

■海洋渔业建设工程。做好石狮市东埔等3个渔港建设项目报批工作;重点扶持3家水产加工龙头企业;选择6家苗种生产企业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和技术升级;培育3家水产品流通企业;重点支持2个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建设。

■现代农业设施工程。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稳定254万亩,力争实现粮食总产达到85万吨;建设我市20个高优粮食、茶叶、水产、林竹、花卉、水果、禽畜等特色农业产业标准化基地生产示范项目;农机化综合水平达到42%,机耕作业面积计划完成128万亩。

■农业产业化强龙工程。做强做大155家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8大特色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新增农业“三品”认证22个,新评选10家市级品牌农业金奖企业;力争新增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5—8家。

■增加农民收入工程。全市新增培训农村劳动力5万人,转移就业6万人,争取全年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14%以上,工资性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达56.5%。

■欠发达地区扶贫工程。安排捆绑扶持资金1000万元,扶持重新确定的20个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完成造福工程年度搬迁6000人任务。

■实施新农村建设工程。筛选新一批20个市级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村;安排捆绑扶持资金1000万元,补助20个示范村的项目建设,给予每个示范村安排5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筛选10个旧村居改造试点村。

■泉台农业合作工程。重点抓好海峡两岸(安溪)茶产业合作示范区、台湾农业技术新品种推广中心、海峡两岸农产品物流中心、惠安台湾农民创业园、晋江和石狮泉台渔业合作加工示范区、惠安大港湾台湾渔民生态养殖创业园、永春对台农业合作“二个中心”和“十个产业区”以及海峡西岸(德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休闲观光农业生态区等。

■乡村综合服务工程。在20个重点乡镇创办维修服务站,新建乡村维修点20个,新建和修复20个村级综合服务场所。建设和改造20个集贸市场和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新建和改造50家农家店,农资经营网点覆盖60%以上建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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