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将用百分制考核物业
2011-03-25 04:09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今后,小区物业好不好,将由业主说了算。昨日召开的全市物业管理规范提升工作会议透露,泉州将实施《泉州市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暂行规定》,每年定期和不定期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其中,业主对物业的满意率将成为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四步骤考核物业
据了解,泉州现有物业服务企业176家,其中一级资质企业1家,二级资质企业9家,考核包括企业基本素质和经营能力、物业服务项目管理水平两大指标,前者占企业考核总分的30%,后者占70%。
相关负责人介绍,考核将采用“百分制”的办法,企业考核总分=企业基本素质和经营能力分×30%+物业服务项目管理水平平均得分×70%。考核时,将采取自查、检查、评议的方式,先由企业自查上报,后由检查组检查,检查分查阅资料、现场实地考核、业主问卷调查、综合评分四个步骤。
“业主满意率”分值最高
从两大指标来看,此次考核内容包括企业管理、企业文化、服务业绩、服务行为和物业服务项目的基础管理、房屋管理、公用设备维护管理、秩序维护管理、环境管理、业主满意率等。
记者注意到,在物业服务项目管理水平方面,小区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小区档案资料,小区主出口设小区平面图,房屋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无脱落,小区出入口设置保安岗亭,24小时专人值班,消防设施设备保持待运行状态等,也被列入考核范畴。其中,随即访问业主,调查业主满意率占了此项指标总分的15%(15分),也是单项考核中,分值最高的一项。
据规定,物业须电话询问或书面征询问卷发放不少于已入户数的80%,回收调查样本数量应不少于发放征询卷总数的70%,考核按满意率95%及以上15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计。
整改不到位 一年内不得参与招投标
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活动的总体目标是促进住宅小区环境面貌大改善、物业服务质量大提高、居民居住品质大改善,通过“三个规范”,实现“三个提升”,即规范工作机制、提升政府监管水平;规范企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品质;规范业主行为,提升服务消费意识。
经过考核,相关部门将对考核成绩优秀的企业进行通报表扬,对考核成绩较差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降低其物业资质,一年内不得参与新项目招投标,情况严重者吊销资质,并建议所服务项目业主委员会通过相关程序解除与该企业的服务合同。
此外,检查结果将作为企业资质年度检查的依据,并计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