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将新建10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2011-04-05 18:13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今年,我市将新建10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完善提高去年建设的90个服务中心(站)功能。同时,扩大政府购买服务对象范围,实行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据悉,我市新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已陆续动工建设,年底将全面建成投入使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居住在本辖区内60周年以上老年人,根据老年人的不同情况,分别提供无偿、低偿、有偿、志愿服务,其中无偿或低偿服务由政府以发放服务券等形式购买服务。其中,无偿服务对象为:年满60周年、生活不能自理且在市区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三无”老人或“五保”老人、革命“五老人员”以及百岁老人等;低偿服务对象为: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未享受民政各种救助的70周年以上空巢老人,有一定经济来源但生活仍很困难的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