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企业注册名称限制放宽
2011-04-15 19:44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在宝岛台湾,‘孵化基地’被称为‘育成公司’或‘育成中心’,但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并没有‘育成’这一行业用语与企业名称相匹配,我市企业因此无法按照自己的原意注册名称字号。 今后,类似这种情况的一系列注册限制将得到放宽,我市从事新兴行业的企业,允许使用新兴行业用语,不受国民经济行业用语规范的限制。”昨日,市工商局对刚刚出台的《运用工商职能服务我市经济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进行了相关政策介绍与解读,该意见放宽了企业的名称登记、经营范围、出资方式限制。
英文与阿拉伯数字可作外企名称
条款一:以英文字母或阿拉伯字母为商号的国际知名企业,在我市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或该企业在大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市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允许使用投资者名称中的英文字母或阿拉伯字母作为字号。
解读:“以前,英文与阿拉伯字母不允许用为企业字号,这或多或少影响了部分外资企业在本地设立子公司的热情。”据市工商局陈副局长介绍,该意见放宽了对企业名称使用汉字的限制,解决了国际知名企业在我市投资的子企业其名称字号无法体现与投资者关联关系的问题,有利于企业的对外宣传及经营活动的开展。如“bp(泉州)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系外商投资企业“bp(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在我市设立的独资公司,这也是我市核准登记的第一家以英文字母为字号的内资企业。
新兴行业用语被允许使用
条款二:允许在我市从事新兴行业的企业,使用新兴行业用语或该企业外国投资者在外国(地区)的习惯用语作为企业名称中的行业用语,不受国民经济行业用语规范的限制。
解读:“目前,不少新兴行业的表述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没有体现,如果因此不予核准则不利新兴行业的发展。”据介绍,今后登记注册的企业可使用新兴行业用语或习惯用语作为企业名称中的行业用语,为我市新兴行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使用“中国”字样注册资本放宽
条款三:允许已设立登记的名称中使用“中国”字样且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减资,但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解读:“此前,由于使用‘中国’字样而不使用行业用语,如安踏(中国)有限公司的企业覆盖行业范围较广,因此,这类企业注册资本要求达到1亿元以上。”据市工商局外资分局工作人员介绍,注册资本这一门槛降低到5000万元后,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情况适当减资。
注册实业公司注册资本降低
条款四:企业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3个以上大类、与同一工商机关核准或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的,其企业名称中可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的行业,允许单独使用“实业”、“发展”等字样。
解读:“相比于企业名称中以‘食品’、‘服装’等字样体现行业特点的企业,使用‘实业’‘发展’字样的企业从名称上看因不受行业用语限制,显得经营范围的跨度更广、企业更具实力,同时企业变更主营范围时也无需更改名称,故不仅为企业调整主营项目带来了便利,也减少了其字号被同行政区划的企业申请登记的可能。”据市工商局注册科有关负责人表示,原本注册一家不标明行业的‘实业’‘发展’企业,需要5000万元的注册资本,本款将注册资本这一准入门槛降低至3000万元,为企业跨行业经营提供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