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明年建成中小学社会实践示范性基地
2011-04-14 02:43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从今年起,中小学的社会实践将成为教学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综合素质评价。昨日,省政府转发意见明确了我省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的建设规划。省教育厅和省关工委要求一般每学年小学高年级学生社会实践不少于5天,中学生不少于7天,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情况要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社会实践成绩合格才具备毕业资格。
按照计划,到2012年,泉州将建成1个规模较大、富有特色、功能完备的示范性实践基地。到2015年,各县(市)将根据财力实际,建成县域内的实践基地。其中,市级示范性基地占地面积约为100亩,能容纳800-1000人集体食宿,并同时进行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县(市)的基地一般为50亩,能容纳500人集体食宿和活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