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景点门票不涨价
2006-09-21 18:38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本报讯(记者曾聪虹)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今年国庆期间,我市各景点门票均不涨价。同时,我市开展“价格服务进景区”活动,景区门票价格、所有商品和服务均实行明码标价或收费公示,让每一位游客明明白白消费。
近日,省物价局下发通知要求,景区要建立收费公示制度,在提供旅游商品和服务时,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规范,标示醒目。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标价内容,旅游商品和服务价格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明人民币金额。不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若销售伪劣、假冒、变质的物品,一经查实,将没收所有物品及现金收入并处以5-10倍罚金。若消费者遇到价格问题,可拨打24小时物价部门值班电话12358投诉。
景区今后还将建立价格服务监督站,设立监督员,专门受理景区价格投诉,协调消费中出现的价格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