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新增31家省高新技术企业
2011-05-19 07:20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近日,福建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认定福建省2010年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闽科高[2011]23号)。在全省新增的82家省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中,包括晋工机械、天守服装织造、天地星电子等在内的31家泉州企业榜上有名。
可享受10%税收优惠
据了解,根据《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10%的税收优惠,即按15%的低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即日起,各设区市科技局可到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领取证书。
各企业主可凭证书到税务部门办理减税手续,证书自发证日期起3年内有效。有效期满,企业可提出复审申请,未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在劳动力成本、原材料成本等经营成本不断增加的情况下,“高新”无疑是一块诱人的蛋糕,一定程度上能缓解企业的经营压力,以一家年盈利为1000万元的企业为例,如果公司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该公司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为250万元,如果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只需缴纳企业所得税150万元,两者相差了100万元。
重视自主研发能力
成为高新技术企业,需要一定的“门槛”,研发能力成为考核的重要依据。据了解,申请高新技术企业需满足的条件包括:近3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同时,高新技术企业还要满足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符合要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等。
据了解,高新技术企业原则上每年集中认定四批,截止日期分别为每年一、四、七、十月的最后一天。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所在地设区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