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机动车污染防治规定》 私家车也要申领环保标志
2011-05-31 08:34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为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市政府已颁布《泉州市机动车污染防治规定》,该《规定》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行。该《规定》所讲的机动车暂不包括农业机械和军用车辆的机动车。
6月1日起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工作将要全面展开,但是逐步开展,并非要求车主6月起就要立即过来检测站检测。机动车申领环保标志是跟年检相结合的,车主不用两头跑。年检中,环保部门将负责尾气检测这一项。
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实行定期检测制度。今后,对未进行排气污染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公安交警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私家车将因此不能上路),交通部门不予核发交通运营许可证。
依据规定,只要年检时,尾气排放过了关,就可以发放环保标志了,车主可以自行贴到车上。换句话说,如果环保这关过不了,年检也就不能过。
新购机动车也必须经过排气污染检测,如果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也将不予发放检验合格证明。
排气污染被认定不合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当及时进行维修治理,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