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7日:共享黄金周长假
2006-09-19 07:14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本报讯和过去几年一样,10月1日—7日,市民又将享受7天长假。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今年“十一”放假安排如下: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30日(星期六)、10月1日(星期日)、10月8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三)、10月5日(星期四)、10月6日(星期五),10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9月30日、10月8日上班。放假期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节日值班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和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工作,切实搞好廉政建设。(市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