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善破善立优化体制机制
2011-06-14 01:50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管理体制、建设用地、人员机构等问题,是制约小城镇发展的几大瓶颈。不破不立,围绕这些环节,全市各地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创新有利于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小城镇建设搭桥铺路。
简政放权给力小城镇建设
创新管理是发展的龙头。简政强镇是推进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的捷径之一。为此,安溪龙门镇成立龙门新城开发管委会,并赋予其县一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迅速推动各项项目进程。湖头镇则实行准一级财政体制,实行土地出让金、税费和有关规费收入全部返还的政策,为小城镇建设积蓄能量。在审核审批服务方面,泉州市专门开辟绿色通道,安溪、晋江等地从县直单位抽调精干人员常驻一线,行政管理权限随人员全部下放,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此外,我市还特地邀请一批国内一流的规划设计单位和专家,成立法律服务组和技术服务组,为各地小城镇建设提供咨询指导服务。
各展所长盘活土地资源
土地资源是开展建设的基础条件。我市在要求省级试点镇用足用活土地增减挂钩制度的同时,积极为市级试点镇争取到每个镇200亩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各试点镇也各施所长,逐步探索适合自身实际的“三旧改造”模式。
晋江金井镇继续探索完善与知名企业合作进行土地一级市场开发制度,让晋南水城建设风生水起;南安水头把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潜力大、投资成本低的村庄,优先纳入农村土地整治范围;安溪湖头镇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持钩平台,解决了1400多亩土地的前期用地问题;永春蓬壶镇利用灾后重建的有关政策,整理土地69.5亩;德化三班镇以省土地整治试点县为契机,完成增减指标交易100多亩。
实施紧缺人才引进政策
小城镇建设过程中,急需各个领域的大批专业人才前来助阵。为此,在人员机构方面,晋江、南安、安溪、洛江及时设立了试点镇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人员能够享受紧缺人才引进政策。各试点镇均认真执行省市有关财、税、费的补贴、返还,户籍管理、审核审批、人员机构,土地增减挂钩等政策。第一批省市级试点镇均有行政执法中队。当前,各试点镇正全力打造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强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强镇土地储备中心、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个平台”,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建设、规划、环保、交通等部门专业人才到试点镇挂职制度,让人才为小城镇建设添砖加瓦。